是的,危包证是“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”的简称,按规定是由生产厂家所在属地的检验检疫部门签发,使用统一的文本格式,厂家在出口申报时必须提供该鉴定结果单的正本。
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,主要的内容有:编号,申请人,使用人,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,包装类型,容器性能的检验编号,容器标记及批号,运输方式,危险货物名称(中/英文),危险货物类型,UN编号,危险货物状态,危险货物密度,报检包装数量,单件容量,单件毛重,单件净重,危险货物灌装日期,检验依据,鉴定结果,本结果单有效期,分批出境核销栏,条形码,以及检验检疫部门人员的签字和公章。
危包证的有效期为签发后的6个月内有效(但不超过性能单的有效期为上限),并在“本结果单有效期”中注明,如图